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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暂停我的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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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74章 暂停我的办法 (第3/3页)

   有人当面问:“殿下认为她有罪?”

    “由主问按记录判断。”

    “殿下不为她作保?”

    “东宫也是被问一方。”

    他把自己从保护者的位置撤下来。

    也没有站到审判她的位置。

    程见微坐在侧席,听见每一句。

    她明白这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仍然觉得冷。

    正确不能替人免掉感觉。

    她原以为最难受的会是别人说她有罪。真正落下来的,却是萧承晏一句也不替她解释。

    她知道若他解释,东宫便在影响尚未产生的独立复核;她也知道他必须把自己放回被问一方。

    知道没有让胸口那一处空得少一点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散席以后,萧承晏没有进侧屋。

    他在门外把一只食盒交给女吏。

    盒里是两张薄饼,一碟咸菜。

    没有纸条。

    程见微吃了一张,另一张留到凉透。

    她没有因为他不公开辩护便拒绝吃。

    也没有把食盒写进复核卷,证明太子私下仍信她。

    这件事不属于案子。

    她吃完以后,把空盒交回女吏,没有让人带一句谢。

    萧承晏也没有再送第二只。

    他们之间没有因为公开克制,立刻生出一场私下安慰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主问人选从三处来。

    刑部两名。

    御史台两名。

    民籍与商事旧例各一名。

    凡参与无名债登记启用以来的持钥、代理复核、公主府共同体、韩家中间行或东宫表的人,全部排除。

    桑平被排除。

    谢闻简被排除。

    崔珣、管绣、温女医也不能主持。

    沈令仪和萧照庭本来就不是官府主问人,又各有直接立场。

    程见微不得看候选履历内页,只能看公开回避类别。

    六名候选先各自填关系页。

    一人曾收韩家族学捐书,金额不大,仍退出。

    一人的胞妹在公主府织所领工钱,与无名债登记没有直接关系;其余候选听完,认为无需自动回避,但须公开,若后续问到公主府用工便另换人。

    还有一人主张所有匿名案都应先公开身份再听异议。

    偏见本身不等于亲缘或利益冲突,不能因程见微预见他会反对便排除。他留在签筒里。

    独立不是挑一个最同意匿名的人。

    她发现其中一名刑部官曾参与程肃旧案外围押印,提出应否回避。

    御史主录答:“你的意见记为被问者异议,不由你决定。”

    那名刑部官最终因父案关联退出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程见微说了便退。

    是剩余候选共同核实关联,认为公众会合理怀疑其借女儿复核父案。

    她的异议被听见。

    没有变回她的裁决。

    抽签前,程见微问能不能留下旁听。

    御史主录答:“公开部分可以。回避关系内页与候选互评不可以。”

    她点头,随后又问:“明日被问席可否自带纸笔?”

    “可以记本人听见的问题,不得调卷,不得递问。”

    这不是一项宏大的权利。她仍把回签收好,像收一张终于轮到自己使用的边界纸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最后抽中的人叫方既明。

    御史台佥事,过去两年在南河核漕耗,五月初才回京。无名债首批开问时,他不在京城;韩家、公主府、东宫与青灯行都没有他的商事往来。

    这不证明他没有偏见。

    只证明现有关系页上没有必须先退出的冲突。

    方既明进公议堂时,没有坐程见微原来的位置。

    他穿一身洗旧的青灰官袍,袖口沾着案上刨出的细木屑。进门先看见的不是程见微,而是那张空出来的主位和侧席之间高出半寸的木台。

    “削平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役吏问:“哪一处?”

    “主位。”

    他让木匠当众拆掉垫高的两根木条,再把一把短木尺横在主问案中央。尺不是权杖,只用来盖住超出问目的文字。

    他让人把主问案移到场中,四面都能看见。

    然后把程见微的名牌放到被问席。

    “明日开问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第一项,不问她为何想帮助无名债主。”

    “问她第一次知道办法可能伤人以后,仍保留了什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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