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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,第十一章、铁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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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卷,第十一章、铁钉 (第3/3页)

他要跑。他不能去法庭。他得跑。

    他拉开衣柜。拿出皮箱。把衣服往箱子里塞。手在抖。塞了一半。他停下来。他走到窗口。往下看。弄堂口。停着一辆黑车。车里坐着人。抽烟。烟头的红点在暗处一明一暗。

    跑不掉了。

    刘维周瘫坐在床上。他看着天花板。天花板上有水渍。像一张脸。那张脸在笑。

    他低下头。看着自己的手。左手。小指缺了一截。他想起二十年前在奉天。想起他第一次看见那颗铜扣子的时候。是町野武马给他的。町野说:“拿着。放在张作霖的衣领里。这是命令。”

    他拿了。他放了。他跑了。

    十年后。他跑到上海。改名换姓。在《晶报》当编辑。写小报。骂阮玲玉。收唐季珊的钱。他以为过去的事。过去了。

    现在。扣子回来了。

    五

    下午一点四十分。刘维周出了旅馆的门。

    他决定去法庭。不去法庭。那个人也会杀他。去法庭。至少能死在明处。

    他走到弄堂口。黑车还在。车里的人看了他一眼。没动。

    他往前走。走了两条街。拐了一个弯。法庭在望。灰色的石头建筑。门口站着法警。围着人。记者。看热闹的。

    他走到法庭门口。台阶。一级一级往上走。走到最后一级的时候。他停下来。回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没人跟着他。

    他松了一口气。转过身。准备进门。

    然后他看见了。

    法庭门口的柱子上。贴着一张纸。纸上画着一个人像。寥寥几笔。但轮廓清楚。一个男人。穿长衫。左手垂着。小指缺了一截。

    人像下面写了一行字:

    “刘维周。皇姑屯军需处长。炸药经手人。”

    刘维周的瞳孔缩了。他伸手去撕那张纸。手指头碰到纸的瞬间。他听见了一声响。

    很轻。嗖。

    他低头看自己的胸口。胸口上多了一个洞。很小。圆的。血从洞里往外冒。咕嘟咕嘟的。像泉眼。

    他往前栽倒。脸磕在台阶上。牙磕掉了两颗。满嘴是血。

    法警冲过来。记者冲过来。看热闹的人围上来。

    刘维周躺在台阶上。眼睛睁着。他看见天空。灰蒙蒙的。上海的天。他看见一个人站在人群外面。穿灰布长衫。戴礼帽。下巴上有一道疤。那个人看着他。然后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刘维周的手攥着。手心里是两颗扣子。铜的。圆的。刻着“南满”。

    六

    法医验尸。

    刘维周。男。四十三岁。致命伤:胸口贯穿伤。子弹从正面射入。从后背穿出。伤及心脏。当场死亡。

    凶器:步枪子弹。从距离两百米外的建筑物射出。

    警察封锁了现场。搜查了那栋建筑物。楼顶。空弹壳。一枚。汉阳造。

    弹壳旁边。放着一颗扣子。铜的。圆的。刻着“南满”。

    法医报告的最后一行。写着:

    “死者胃内发现异物。圆形。金属。刻有文字。经鉴定为铜扣。文字:南满。编号:第三方面军军需处制。”

    刘维周把第三颗扣子吞进了肚子里。

    他死的时候。肚子里有一颗扣子。手心里有两颗。三颗。

    但皇姑屯的扣子。总共只有五颗。

    第一颗在张作霖衣领里。第二颗在铁轨边。第三颗在棺材铺。第四颗在济南。第五颗——

    第五颗。在谁手里?

    七

    同一天夜里。周记棺材铺。

    周掌柜坐在门槛上。手里攥着一封信。信是今天下午到的。信封上没写名字。封口用蜡封着。蜡封上压了一个印。印上的字是:

    “第三只手。”

    他拆开。里面是一张纸。纸上写着:

    “刘维周死了。第三颗在他肚子里。他死之前。把两颗扣子攥在手心里。一颗是假的。一颗是真的。真的那颗。背面刻着‘三’。假的那颗。背面刻着‘零’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扣子。我拿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第四颗。在济南。第五颗。在上海。”

    “第六颗。在阮玲玉的棺材里。”

    “棺材盖上。有一颗扣子。是我放的。”

    周掌柜把信放在桌上。他低头看自己的手。十根指头。他攥了攥。空的。

    然后他听见了一个声音。从棺材里传出来的。那口柏木棺材。锁着。但他听见了。

    有人在翻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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