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落网二 (第2/3页)
成了我写报告时最有力的一段。
因为“算常识”这三个字,比任何证据都可怕。
证据能证明一个人做了坏事。
“算常识”能证明,一群人都觉得这没什么。
那天下午,林飒来了。
她听完录音,说了句:“他这是自己把自己卖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他不卖,”她说,“我们也拿他没办法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他没签字。”她说,“他只是'用过'。”
“'用过'不是犯罪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我说,“所以我要的不是定他的罪。”
“你要的是什么?”
“我要的是,他自己承认'用过'。”我说。
“承认了,”我说,“就证明那套东西是真的存在的。”
“存在过,就有来源。”
“有来源,就能追。”
林飒看着我,点了点头。
“所以你不是要抓他。”
“我从来没想过抓他。”我说,“我要抓的是那条链。”
桌上的手机震了一下,没人管。
“他只是链上的一个扣。”
“扣是可以换的。”
我说这句话的时候,心里很空。
“链不能。”
那天晚上,我把五个人的名字做成了一张对照表。
第一列:名字。
第二列:行业。
第三列:婚姻状况。
第四列:话术使用时长。
第五列:现状。
填完这张表,我发现了一个规律。
五个人里,有四个人是在“学成”后的一年内离的婚。
第五个——医疗器械吴——没离。
他老婆现在在国外。
“林飒,”我说,“你看第五个。”
“怎么了?”
“他没离婚。”我说,“可他老婆出国了。”
我停了一下。“出国算什么?”
“算逃。”我说。
我没接上来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