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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4章 菠萝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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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54章 菠萝哥 (第1/3页)

    江城的酒吧有好几家,最出名的当属江畔酒吧,顾名思义,就是坐落在江边的,场地开阔,是喝酒蹦迪、尽情嗨皮的好去处。

    也有好几家适合坐下来聊天听歌的清吧,但对高哲这群年轻人来说,清吧显然不是首选。

    叶一弦从没进过酒吧。在她的印象里,那种地方乱得很,这种乱不只是人声嘈杂的乱,还有人际关系也乱。

    这一点陆远可以打包票作证,真的很乱。

    他曾亲眼见过一个年轻女孩喝醉后直接躺在舞池中央,然后一群男的像闻到血腥味的狼一样围上去动手动脚。

    后来怎样了?

    陆远也不清楚,反正没传出什么负面新闻,说不定人家姑娘还乐在其中呢。

    原则上,陆远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去那种地方,但跟自己一起去就另当别论了。

    出门娱乐,和信得过的朋友待在一块,会相对安全。

    今晚做东的是陆远和高哲的初中同学,名叫李维康。这家伙初中毕业就辍学了,跟着家里的亲戚去了南洋做生意,几乎只有过年才回来一趟。

    他剃了个寸头,却全染成了黄色,远看就像头顶扣了半个菠萝,所以大家都叫他“菠萝哥”。

    除了这头标志性的菠萝,他最扎眼的就是满耳朵的耳环,不只是耳垂,几乎整个耳朵轮廓都打了一圈,在酒吧灯光的映照下,那些金属环闪闪发亮,非常惹眼。

    不过必须提一句,他读初中的时候可不是这副模样。那时候他人比较瘦,留了个蘑菇头,虽然也挺好动,但无非是贪玩罢了,远没有现在这身充满狠戾的气质。

    前世陆远和许灵静结婚的时候还邀请了他。当时知道他在南洋做生意,具体做什么不得而知,但能看出赚了不少钱,婚礼上还送了陆远很丰厚的贺礼。

    然而陆远结婚一年后,他就进去了,好像判了二十多年。

    他和陆远、高哲关系铁,除了初中时一块玩,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二人会分早餐给他吃。

    少年时的兄弟情就是这么纯粹。愿意把一个包子掰成两半跟你分着吃的人,那一定是真兄弟。

    陆远四个人一块开车过来的。叶一弦还是穿着白天那一身,已经很漂亮了;王青玉则打扮得时髦,扎了两个丸子头,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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