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 公安部的关注 (第2/3页)
子。
一九九八年夏,湖南常德。
这是团伙第一次在常德市区动手。目标是步行街附近的一家金店,陈乐的住处第一次用于作案后临时藏匿。
这次抢劫打死保安一名,打伤两人,抢走黄金价值六十余万。作案后三人直接撤到陈乐的老小区,枪支赃款在她家地下室放了三天,等排查松了才分批转移到安乡乡下。
陈乐吓得够呛,可看着张君塞给她的那沓钱,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。她安慰自己,只是借地方放了几天东西,她什么都没干,跟她没关系。
一九九八年冬,湖北荆州。
这一次栽了个小跟头。运钞车押运员反抗激烈,一人端着防暴枪不肯撒手,赵正洪开枪打伤两人,却没能在第一时间控制车厢。远处传来警笛声,张君当机立断,下令撤。只抢走了押运员身上的少量现金,钱箱没撬开。
事后在常德的据点里复盘,张君把赵正洪骂了个狗血淋头,说他动作太慢、心不够狠。赵正洪低着头挨骂,不敢还嘴。张君最后定了调:以后踩点必须更细,能找内应就找内应,没把握的目标宁可不做,不能冒失。
从那以后,团伙的踩点周期从半个月又拉长到一个月,每个细节都要反复确认。
一九九九年春,重庆万州。
抢劫金店既遂,抢走黄金七十余万。作案后没有走公路,而是提前联系了一艘跑运输的货船,沿长江水路撤离到湖北巴东,再转车回常德。
水路不走检查站,没有监控,比公路安全得多。杨明燕提前打点好了船老大,只说是运一批 "无票的货",给了高出市价三倍的运费。
船老大收钱办事,不问货是什么,也不问人是谁。
一九九九年秋,湖南益阳。
抢劫运钞车既遂,打死押运员两名,抢走现金四十余万。作案后车辆在沅江边烧毁,四人分三路撤离,两天后在常德汇合。
三年间,团伙横跨湘鄂渝三地,作案十余起,打死打伤二十余人,抢劫财物总价值超过五百万。
每一起案子的手法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:五四式手枪、蒙面作案、快进快出、一枪爆头、不留活口、事后烧车、跨省流窜。
张君的名字,还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份警方的案卷里。但 "渝湘鄂持枪劫匪" 这六个字,已经像一片乌云,笼罩在三个省市的上空。
每一起案子发生后,当地警方都成立了专案组。
刑警们勘查现场、走访目击者、排查前科人员、调阅监控录像,投入了大量警力。可查来查去,线索一条条断掉,最后大多成了悬案,案卷锁进柜子里,慢慢积了灰。
不是警察不努力,是这伙人太狡猾,而时代和体制的局限,又给了他们可乘之机。
最大的障碍是跨区域管辖。
案子发生在不同省份,各自立案、各自侦查。每个地方的专案组都在自己的辖区里打转,看到的只是孤立的一起案子,看不到背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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