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9章 那双筷子 (第3/3页)
大姑承认,当年杨父确实送过2双这样的长筷给店里,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,有一双不见了,怎么都找不到。
陆燐问她到底是哪一年不见的。
大姑说,就在杨小斐辞职回家前不见的,具体哪一天可就不记得了。
后来只好向杨父又要了一双过来。
所以,店里那双丢失的长筷,极有可能就是被杨小斐偷偷拿走,并用来作案的那一双。
杨小斐曾说过,当年因为自己打工所在的餐馆是自家亲戚开的,亲戚对她特别照顾,给了她一间独立的宿舍,方便她上下班。刘咏强还曾去那里找过她,在她那里蹭吃蹭喝。
也就是说杨小斐在案发时间段内有独立的住处,这意味着她完全具备作案的时间和空间条件。她可以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,提前拿走那双长筷,藏匿于自己宿舍中,在案发当天将赵桂芬骗到住处,控制住她,对她进行剃发,折磨,问出了她的银行存款和密码后,然后用绳索和那双长筷实施勒杀。
杀死赵桂芬后,将其装入编织袋,伪装成行李,运送到自己的老家,埋在了一处荒地。
杀人后,很可能被赶来找杨小斐的刘咏强撞见,于是杨小斐答应把钱分给刘咏强一部分,以此封住他的口。刘咏强本就贪财,见钱眼开,便默许了这一切,并协助杨小斐处理了后续的抛尸和掩埋工作。两人从此成了共犯,一个拿钱,一个保命。
但是杨小斐后来为什么又杀了刘咏强,而刘咏强为什么会主动在家里留下表明自己自杀的遗书呢?
想必杨小斐在拿到钱后,并没有真的打算分给刘咏强。她很清楚,刘咏强贪财,好吃懒做,这些钱就算全给他了,他用完了,还是会威胁自己,是个隐患,只要他活着,自己就永远无法真正摆脱这个隐患。
所以,她告诉刘咏强,要想拿到那笔钱又不被警方怀疑,唯一的方法就是让周围的人认为他已经死了,这样警方自然会放弃追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