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章 死亡顺序 (第2/3页)
不至于等到他们人老珠黄,老态龙钟的时候。
李远华的三个孩子,平日里都在学校或家中,社交圈极其单纯,更不可能招惹到这种程度的仇家。
那么,凶手的恨意究竟从何而来?
劫财,仇杀,都解释不通。
“李远华是一家工程公司的老板,身家上百万,名下有汽车、自建别墅,还有店面和房产。他一家人6死1失踪,谁会获利呢?他的财产会由谁来继承?”
夏明站起身,走到白板前,用笔在“劫财”和“仇杀”两个词上各画了一个叉,然后在旁边写下第三个词:“财产继承”四个字。
鲁大康眼睛一亮,猛地拍了一下桌子:“对啊!李远华一死,他的百万家产总得有人接手。”
王越:“那嫌疑人可就清晰了,他的大女儿,女婿,他的弟弟,侄子都有嫌疑。”
谁获利,谁就有嫌疑。
夏明在“财产继承”下画了一条线,标注“受益人排查”。
陆燐提了一个问题:“李远华死后,他的遗产是如何分配的?他生前有没有做过遗产安排?比如遗嘱,或者口头交代之类的?”
马成翻到卷宗后段,答道:“李远华没有做过遗产分配。”
村民们也证实了这一点,农村人一般不会提前立遗嘱。李远华虽然现在是身价上百万的大老板,但是他的根子还是农民,思想传统,觉得立遗嘱不吉利,也怕家里人说闲话。更何况是像李远华这样没有任何疾病,且年纪不算大的,更不会去想这些身后事。
所以,李远华死后,他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。
按照法定继承顺序,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。他父母在这次中双双去世,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便是他的配偶和子女,可他的配偶和三个子女,也就是李远华的妻子和其中两个孩子,也均在此次中遇害,因此,李远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便只剩下了大女儿李子媛一人。然而李子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