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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 死亡顺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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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71章 死亡顺序 (第2/3页)

不至于等到他们人老珠黄,老态龙钟的时候。

    李远华的三个孩子,平日里都在学校或家中,社交圈极其单纯,更不可能招惹到这种程度的仇家。

    那么,凶手的恨意究竟从何而来?

    劫财,仇杀,都解释不通。

    “李远华是一家工程公司的老板,身家上百万,名下有汽车、自建别墅,还有店面和房产。他一家人6死1失踪,谁会获利呢?他的财产会由谁来继承?”

    夏明站起身,走到白板前,用笔在“劫财”和“仇杀”两个词上各画了一个叉,然后在旁边写下第三个词:“财产继承”四个字。

    鲁大康眼睛一亮,猛地拍了一下桌子:“对啊!李远华一死,他的百万家产总得有人接手。”

    王越:“那嫌疑人可就清晰了,他的大女儿,女婿,他的弟弟,侄子都有嫌疑。”

    谁获利,谁就有嫌疑。

    夏明在“财产继承”下画了一条线,标注“受益人排查”。

    陆燐提了一个问题:“李远华死后,他的遗产是如何分配的?他生前有没有做过遗产安排?比如遗嘱,或者口头交代之类的?”

    马成翻到卷宗后段,答道:“李远华没有做过遗产分配。”

    村民们也证实了这一点,农村人一般不会提前立遗嘱。李远华虽然现在是身价上百万的大老板,但是他的根子还是农民,思想传统,觉得立遗嘱不吉利,也怕家里人说闲话。更何况是像李远华这样没有任何疾病,且年纪不算大的,更不会去想这些身后事。

    所以,李远华死后,他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。

    按照法定继承顺序,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。他父母在这次中双双去世,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便是他的配偶和子女,可他的配偶和三个子女,也就是李远华的妻子和其中两个孩子,也均在此次中遇害,因此,李远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便只剩下了大女儿李子媛一人。然而李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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