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,第十章、面碗里的第六颗 (第2/3页)
她念了一遍这两个字。
“我十五岁跟他。他没名没姓地跟我同居了八年。他抽大烟。他跳舞。他把我的钱花光了。他打我。我走的时候。还每个月给他一百块。现在他说我通奸。”
蔡楚生没说话。
阮玲玉站起来。走到窗口。窗外是上海的弄堂。晾衣杆上挂着女人的旗袍和男人的衬衫。风吹过来。衬衫鼓起来。像一个人站在半空中。
“蔡导演。”
她说。
“你知道什么叫人言可畏吗?”
蔡楚生看着她。
“不知道。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但我快知道了。”
四
那天晚上。阮玲玉回到家。唐季珊坐在客厅里。他面前摆着一份报纸。报纸是《晶报》。上面有一篇文章。标题是:“阮玲玉情史——从张达民到唐季珊”。文章里写了她跟张达民的同居。写了她跟唐季珊的关系。写了梁赛珍。写了“三角恋”。写了“通奸”。每一个字都是刀子。每一句话都是血。
唐季珊把报纸推到她面前。
“你看看。”
阮玲玉没看。她识字不多。但她认得自己的名字。她看见“阮玲玉”三个字在报纸上。被黑框圈着。像讣告。
“季珊。”
她说。
“那篇文章。是谁写的?”
唐季珊没回答。他站起来。走到窗口。点了一根烟。烟抽到一半。他转过身来。
“玲玉。你明天去法院。跟张达民把话说清楚。你告诉他。你跟我了。你跟他没关系了。”
“我说过了。”
“你再说一遍。”
“我说过了。他不听。”
唐季珊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。摁得很重。烟灰缸是玻璃的。差点被他摁碎。
“那你就在报纸上登个声明。说你和张达民早就分了。说你跟我在一起。是自由的。”
阮玲玉抬起头。看着他。
“登声明?”
“对。登声明。”
“登了声明。小报就不写了吗?”
唐季珊没回答。他走到她面前。弯下腰。两只手按在她的肩膀上。他的手很重。按得她肩膀往下沉。
“玲玉。你听我的。登个声明。事情就过去了。”
阮玲玉看着他的脸。那张脸她看了三年。圆脸。浓眉。嘴角总是往上翘着。看着像个好人。但今天。她觉得那张脸很陌生。像面具。面具底下。有一样东西在动。她不知道是什么。
“季珊。”
她说。
“你昨天去哪了?”
唐季珊的手松开了。
“什么去哪了?”
“昨天。晚上。你没回来。”
唐季珊转过身去。
“应酬。”
“跟谁?”
“你管那么多干什么?”
阮玲玉没再问。她低下头。看着自己的手。手背上有一块青。是三天前。唐季珊推她的时候。撞在桌角上撞的。
五
1935年3月7日。深夜十一点五十八分。沁园村寓所。厨房。
阮玲玉站在灶台前面。面碗里的扣子已经被她攥在手心里。铜的。凉的。刻着“南满”。背面刻着“六”。她攥着扣子。站在厨房里。灶台上的灯灭了。又亮了。灭了。
有人在拉灯绳。不是她拉的。
她猛地转身。厨房门口站着一个人。不高。很瘦。穿着灰色的衣裳。脸看不清。但那个人的左手垂着。小指缺了一截。
阮玲玉往后退了一步。后背撞在灶台上。灶台上的碗晃了一下。面汤溅出来。烫在她的手背上。她没觉得疼。
那个人开口了。声音很低。很轻。
“阮小姐。你知道皇姑屯吗?”
阮玲玉的嘴唇动了动。
“知道。”
“你知道张作霖是怎么死的吗?”
“日本人炸的。”
“对。日本人炸的。但炸药是从哪儿来的?”
阮玲玉没回答。
“是从张学良的军需处出去的。经手人叫刘维周。刘维周跑了。他跑到上海来了。他改了个名字。他现在在一家报社当编辑。”
那个人往前迈了一步。灯光照在他脸上。瘦。颧骨高。眼睛不大但亮。下巴上没有疤。
“那家报社。叫《晶报》。”
阮玲玉的瞳孔缩了。《晶报》。就是那家写她“三角恋”。写她“通奸”的报纸。
“刘维周在《晶报》写你的稿子。一篇一篇地写。他拿了钱。谁给的钱?唐季珊给的。”
阮玲玉的嘴唇白了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唐季珊给了刘维周三千块大洋。让他写你。写你跟张达民的事。写你跟唐季珊的事。写得越脏越好。越脏。唐季珊越有理由甩了你。他甩了你。就能娶梁赛珍。”
阮玲玉的手松了。两颗扣子掉在地上。叮。叮。滚到灶台底下。
那个人从兜里掏出第三颗扣子。铜的。圆的。刻着“南满”。
“这颗扣子。是从唐季珊的西装口袋里掉出来的。我捡的。”
他把扣子举起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