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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7章 丢人总比丢案子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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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87章 丢人总比丢案子强 (第2/3页)

帮助。”

    老周在电话那头摆摆手,苦笑道:“谈不上帮忙,只盼着这事能有个水落石出,也算是对得起李远华一家的在天之灵了。还有,潘所长,他是个好人,只是当年被病痛折磨得糊涂了,才让人钻了空子。”

    马成郑重地点了点头:“您放心,我们陆队会把这件事查清楚的。”

    经过王越对老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,确实有一个名叫方远的书记员曾在县法院民事庭任职,但档案显示其于2000年调离,去向一栏只写着“调往市中级人民法院”,具体部门并未注明。

    王越随即调取了市法院系统的人员名录,发现方远的名字赫然在列,职务栏标注为“法官”。

    两人盯着屏幕上的“法官”二字,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
    马成:“这个方远,怎么能从一个书记员一路升到法官?”

    现在的制度,书记员是单独的辅助序列,不能直接提拔成法官。就算一个人考过了法考,也得先转成法官助理,积累法律工作年限,再参加全省统一的法官遴选,通过专业评审,人大任命之后,才算真正的员额法官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转念一想,这毕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。2003年前,法院系统的人事制度远没有现在这么规范,那时候书记员转岗法官的通道虽然也要求考试和考核,但执行上弹性要大得多。尤其是基层法院,人员紧缺,书记员直接转任审判员的情况并不罕见,只要通过初任审判员资格考试,再经院党组研究同意,就能报请人大任命。所以方远从书记员到法官,在当时并不算多么离奇的事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有可操作的空间,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办成的。

    马成沉吟片刻,说道:“看来这个方远当年能顺利转岗,背后应该有人帮他运作。”

    他们似乎看到了希望,或许方远就是当年那份“情况说明”的经办人,甚至可能就是起草者。如果能在市法院找到他,当面问清楚那份文件的来龙去脉,或许就能打开一个突破口。

    马成和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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