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7章 丢人总比丢案子强 (第3/3页)
越当即决定,次日一早便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,以案件协查的名义约见方远。
但他们心里清楚,直接登门未必能问出什么。方远如今已是法官,若他真与当年的事有关,必定会有所防备。
可以说,现在的方远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初出茅庐的书记员了,二十多年的法院生涯,足以让一个人学会如何在规则之内周旋,如何滴水不漏地应对每一个问题。两人商议后,决定先不亮明来意,只以一起涉及旧案财产纠纷的协查函为由头,先请市法院办公室协助安排与方远法官的会面。
市法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态度客气,说方远法官上午有庭审安排,她需要先请示一下,看下午能否挤出时间。
马成连忙道谢,说下午两点准时到。
工作人员听了后,表示要留下了他们的联系方式,让他们等候通知。
两人对视一眼,无奈,只能留下了姓名和电话号码,然后离开了市法院的办公大楼。
走出大门,马成回头望了一眼那庄严肃穆的国徽,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的复杂情绪。
两人在法院外面的一家小面馆坐下,点了两碗牛肉面。
王越把筷子掰开,低声说道:“你说方远要是真见了咱们,他会怎么说?二十多年前的事,他还能记得多少?”
马成夹起一筷子面条,吹了吹热气,慢慢说道:“记不记得是一回事,愿不愿意说又是另一回事。”
如果方远真跟当年那份“情况说明”文件有关,那他肯定记得比谁都清楚。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人,他对证据和程序的敏感度远超常人,对自己做过什么、尤其是违法违规之事,心里绝对有数。
王越:“假如方远不愿意配合呢?”
马成放下筷子,撇了撇嘴:“那只能回家找爸爸了。”
王越知道他的意思,马成说的“爸爸”是指陆队和夏主任。
王越:“这也太丢人了吧!”
马成笑了笑:“丢人总比丢案子强。”